2024年04月25日
第09版:法治

“重复离婚”导致再婚难 “检察建议”助力终成婚

本报讯(王运喜 姚磊 张驰川)近日,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中心大厅内,身穿礼服、手持结婚证的朱女士向办案检察官和民政工作人员送来喜糖,感谢他们的倾情付出,解决了她的再婚难题。

2017年6月,朱女士与其前夫通过法院作出的离婚民事调解书确认了离婚事实,但两人不知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离婚登记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以为要拿到离婚证才算真正离婚,为了保险起见,当年7月,他们又带着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2019年上半年,当朱女士与男友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时,却被告知,由于朱女士提供的离婚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都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同等法律效力,导致重复离婚,因此造成无法在系统中进行婚姻登记注册。

由于民政部门并没有处理这种“重复离婚”的先例,加上双方父母多次催促二人要进行结婚登记,2024年1月,朱女士无奈之下来到丹徒区检察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接待窗口申请监督,请求解决由于重复离婚导致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问题。该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并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调查发现,朱女士反映的情况的确存在。

为帮助朱女士尽快解决“再婚难”问题,该院牵头召开由办案检察官、民政工作人员、案件当事人参加的圆桌会议,在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及民政部门处理意见后,认为法院作出的离婚民事调解书已经解除了双方婚姻关系,民政部门无需再进行离婚登记,遂依法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撤销朱女士在2017年7月的离婚登记。民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撤销了朱女士在2017年7月的离婚登记。最终,朱女士如愿领取了结婚证。

检察官介绍,这是丹徒区检察院通过“1+N”(“1”即“1项政策”,“N”即“N条路径”)保障“她权益”的工作缩影。该院近年来不断强化妇女权益保障,依托12309检察服务大厅“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在辖区乡镇建立11个妇女权益保障联络站点,依法解决妇女儿童群体合法合理诉求,受到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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